本招标项目为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档案密集柜、庭审直播系统和法庭三同步两公开及庭审直播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档案密集柜、庭审直播系统和法庭三同步两公开及庭审直播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汴新财【2015】18号
3、交货地点: 开封市境内
4、项目资金:104万元
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段;
A包:档案密集柜采购
B包:庭审直播系统和法庭三同步两公开及庭审直播系统采购
二、项目采购内容:
A包:档案密集柜106组
B包:庭审直播系统2套、法庭三同步两公开及庭审直播系统2套;(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同类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有效期内)且列入财政部、环境部、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17期)(A包提供);
4、投标人须是中国档案学会密集储存设备类定点企业(有效期内)(A包提供)
5、投标人必须提供厂商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B包提供)
6、提供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一家投标单位只能投报一个包段
四、报名须知: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授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投标人必须提供厂商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B包提供);8、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且列入财政部、环境部、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17期);9、中国档案学会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有效期内)(A包提供)。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
(以上资料需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应清晰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清晰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截止后请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16年5月 9 日至2016年5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5号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013室)
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3、汴交管委〔2014〕1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必须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资信保证金一并转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号,并及时换取投标保证金、资信保证金收据,将收据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 5 月 31 日上午09点30分整
2、递交及开标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139386099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583782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