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曲周县交警队达康街与振兴路交叉口、南开街与新光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安装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QZZFCG2016035
采购人名称:曲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曲周县振兴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勇 1383208112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曲周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曲周县公仆路10号(县财政局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8856870
采购数量:详见标书
采购用途:详见标书
项目实施地点:县内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付款方式:项目安装结束经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工程全款70%资金,设备运行90日后,付工程全款25%,叁年质保期结束后,设备运行正常,将剩余5%工程款付清
采购预算:1166033.00元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所安装的交通信号灯必须与指挥中心远程对接,实现远程控制;所安装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和录像系统必须与指挥中心远程对接,实现远程控制,自动上传数据。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②投标供应商应为有能力承接本项目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的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为代理商的,须拥有制造商或上级代理商的授权。供应商须在河北省内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③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④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颁布的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检测报告;⑤具有与采购项目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产品授权书、安防资质和资格要求的检测报告(以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11日-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免费领取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曲周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0310-8856870
传真电话:0310-8856870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0-8856870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邯郸市政府采购网、曲周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