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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交警队达康街与振兴路交叉口、南开街与新光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安装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5-11 来源:河北曲周县政府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曲周县交警队达康街与振兴路交叉口、南开街与新光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安装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QZZFCG2016035

  采购人名称:曲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曲周县振兴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勇  1383208112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曲周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曲周县公仆路10号(县财政局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8856870

  采购数量:详见标书

  采购用途:详见标书

  项目实施地点:县内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付款方式:项目安装结束经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工程全款70%资金,设备运行90日后,付工程全款25%,叁年质保期结束后,设备运行正常,将剩余5%工程款付清

  采购预算:1166033.00元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所安装的交通信号灯必须与指挥中心远程对接,实现远程控制;所安装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和录像系统必须与指挥中心远程对接,实现远程控制,自动上传数据。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②投标供应商应为有能力承接本项目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的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为代理商的,须拥有制造商或上级代理商的授权。供应商须在河北省内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③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④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颁布的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检测报告;⑤具有与采购项目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产品授权书、安防资质和资格要求的检测报告(以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11日-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免费领取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曲周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0310-8856870

  传真电话:0310-8856870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0-8856870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邯郸市政府采购网、曲周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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