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高清审讯平台及网上督察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
项目名称: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高清审讯平台及网上督察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HBDFZFCG201604040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永军、郭昌有 电话:0310-5529896、13315066882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光华大街3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静怡 0310-3150500转80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高清审讯平台及网上督察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570000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近3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无违法违纪声明函(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非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书(高清审讯平台、公安网上督察系统管理软件、督察系统管理服务器、证据库一体机、网络硬盘录像机、执法办案场所摄像机、高清网络球机、红外枪机、办公场所红外半球、对外窗口红外半球)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4.为保证系统兼容性,高清审讯平台、执法办案场所摄像机、高清网络球机、红外枪机、办公场所红外半球、对外窗口红外半球须为同一品牌;
5.供应商需出具高清审讯系统、督察系统采用的设备厂商提供的与执法办案系统无缝对接承诺函;承诺所投设备能够与省、市公安局相关联审讯系统、督察系统兼容互通,若无法兑现承诺,该项目以废标处理,因废标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制造商或代理商报名。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接受彩色扫描件及传真件),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平台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日 上午09:30
开标地点: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3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邯郸市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