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音频视频维护改造采购
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音频视频维护改造采购,谈判文件编号:ZJZC-(2016)竞字第0017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05月11日--- 2016年05月16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30(公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裙楼3楼2号窗口)
三、采购方式、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
(2)本次谈判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家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登记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本项目公告中“附件下载”,不得修改其条款)。没有登记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镇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音频视频维护改造,详细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要求。本次采购预算为200000元。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采购人信息:
镇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17号 联系人:孙杰 联系方式:15896351018;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4000元的谈判保证金给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保证金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否则谈判响应无效。谈判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七、谈判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 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第三开标室)。
八、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16年05月20日
九、谈判时间:2016/5/20
十、领取谈判文件联系人:蔡静
联系电话:0511-85026007
十一、项目联系人:钱晶
联系电话:0511-85027093
十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黄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