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银川市看守所驻所检察室监控联网建设
更正事项、内容:
1.一标段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核心交换机:10“横向虚拟化H-VST,纵向虚拟化M-VST”
现变更为:
“支持横向及纵向虚拟化,可以实现不同品牌、型号网络设备虚拟化”。
2.一标段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核心交换机:14“★资质要求:提供工信部颁发的IPv4和IPv6入网证,提供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国家密码管理办公室官网可查),提供设备生产厂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要求投标产品纳入省级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原产公章)。”
现变更为:
“★资质要求:提供工信部颁发的IPv4和IPv6入网证,提供设备生产厂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要求投标产品纳入省级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原产公章)。
提供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国家密码管理办公室官网可查)(为一般参数)”。
3.一标段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50分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低于成本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 |
2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5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无专项授权书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 |
25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重要技术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时为止。 “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硬件接口、性能)低于招标技术规范指标每项减2分,减完标准分时为止。 |
|
3 |
依法纳税 |
3分 |
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有一项给1分,满分3分。(以上三项投标文件中需提供201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费清单复印件) |
4 |
国产自主知识产权品牌 |
5 |
国产品牌,具备自主知识产权 ,符合GB/T 28181要求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民族地区 |
2 |
宁夏本地区企业得2分 |
6 |
类似业绩 |
3分 |
近三年每有一项同类货物或服务业绩的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 (以上证明文件,评标现场需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
7 |
售后服务 |
7分 |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监控系统设备厂商在当地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证书,明确项目技术支持人员、免费服务年限,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的、有详细培训计划及方案的得7分;售后服务周到,具有服务体系及培训计划的得3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无培训方案及计划的不得分。 |
现变更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50分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低于成本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 |
2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5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无专项授权书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 |
25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重要技术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时为止。 “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硬件接口、性能)低于招标技术规范指标每项减2分,减完标准分时为止。 |
|
3 |
依法纳税 |
3分 |
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有一项给1分,满分3分。(以上三项投标文件中需提供201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费清单复印件) |
4 |
国产自主知识产权品牌 |
5 |
国产品牌,具备自主知识产权 ,符合GB/T 28181要求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类似业绩 |
3分 |
近三年每有一项同类货物或服务业绩的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 (以上证明文件,评标现场需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
6 |
售后服务 |
9分 |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监控系统设备厂商在当地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证书。明确项目技术支持人员、免费服务年限,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的、有详细培训计划及方案的得9分;售后服务周到,具有服务体系及培训计划的得4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无培训方案及计划的不得分。 |
4.原一标段预算金额:3240000元,二标段预算金额:360000元
现变更为:一标段预算金额:3140000元,二标段预算金额:460000元
5.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17日9时00分,现变更为:2016年5月31日9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中路
联系人:陈宏涛
电 话:0951-5926060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紫云华庭42-2-102室
电 话:0951-5676421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