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行政中心会议室改建工程由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固市发改审发[2016] 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固原市行政中心会议室;
规 模:对市行政中心东配楼三楼视屏会议室改建为多功能会议室,改造建设面积417平方米。拆除主席台及墙面装饰物,用轻钢龙骨进行隔断,纸面石膏板贴面,用奥特曼米黄色大理石和皮质硬包对墙面装饰,顶部用纸面石膏板装饰,灯光片照明,会议厅、静音室、茶水间用白色乳胶漆喷涂,地面用纯毛毯铺装。采购LED显示屏、会议桌椅等设备及家具。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
本工程监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具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项目总监须持有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要求有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至 2016年5月23日,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报名,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行贿告知函等证明资料以上资质均为原件扫描件。
5.2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企业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地点:固原市政府街西湖丽景苑3单元501) 。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建军 联 系 人: 陈琛
电 话: 13995149766 电 话: 1816169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