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电教录播演播室灯光升级改造等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名称:郑州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电教录播演播室灯光升级改造等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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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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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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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10020-0801-2016-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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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2016-05-18 1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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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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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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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6)J129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的委托,就其郑州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电教录播演播室灯光升级改造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完工期 | 交货地点 |
1 | 电教录播演播室灯光升级改造项目 | 1批 | 合同生效后60日内完成系统开发、调试、安装。 | 郑州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 |
2 | 网络电视台项目 | 1批 |
二、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16年05月17日-05月27日每天0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2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产品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亦不接收联合体参与投标;
6、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有关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缴纳社保资料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7日上午0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7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六、本次招标购买标书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995447
地址:金水区南阳路314号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晓晨、胡秀丽
联系电话:0371-65993511
传真电话:0371-65993522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帐号:8898516010005452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