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北潞园学校报告厅改造工程 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房财政采【2016】0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市房山区北潞园学校 ,建设地点为 北京市房山区北潞春南路北潞园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工程建设所需的 LED显示屏设备(货物名称)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北潞园学校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名称: 北潞园学校报告厅改造工程室内P3全彩显示屏采购
2.2合同估算价 100.29 (万元)
2.3供货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北潞春南路E7楼 施工现场
2.4计划供货周期 1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室内P3全彩色显示屏及灯光、音响等设备等
2.6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以下 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近三年内有学校采购同类业绩(100万及以上学校LED大屏幕项目);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生产厂还需要具备:至少有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7)拟采购产品的LED显示屏须有3C认证;
8)拟采购产品的显示屏控制系统须有著作权登记证书;
9)法律、法规的其它规定的条件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代理商申请。代理商申请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资格预审。
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C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显示屏控制系统须有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6 年 05 月 18日至 2016 年 05月 23日, 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 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石景山体育场南路2号景阳宏昌大厦2号515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6月 07 日13 时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房山区北潞春南路北潞园学校E楼三层会议室 (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http://www.bjcz.gov.cn)、房山财政网(http://czh.bjfsh.gov.cn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房山区北潞园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达宏兰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北潞春南路北潞园学校 地 址: 石景山体育场南路2号景阳宏昌大厦
邮 编: 102488 邮 编: 100043
联 系 人: 袁主任 联 系 人: 李晨阳
电 话: 电 话: 51810058
传 真: / 传 真: 5181005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825836669@qq.com
网 址: / 网 址: http://www.dhlr.cn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建行石景山支行
账 号: / 账 号: 11001006600053656
2016年 0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