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昌吉市民宗局的委托,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昌吉市民宗局宗教活动场所监控视频三级平台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询价公告已于2016年5月23日发布。
经采购单位研究决定,对询价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原公告内容如下:
投标企业需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家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安防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安防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国家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自治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资质认证证书、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和厂家售后承诺服务函(同一品牌厂家不得就同一项目、同一地区、同一产品型号授权多家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现变更为:
投标企业需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家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安防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安防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国家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自治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投标企业必需提供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资质认证原件;以及投标产品厂商的ISO/IEC 20000-1:2011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厂家公章。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和厂家售后承诺服务函(同一品牌厂家不得就同一产品型号授权多家经销商参与同一项目,否则作废标处理)。
特此说明
昌吉市民宗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