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消防新闻采播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QH16-31-zb30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海消防新闻采播室建设项目,招标人(项目招标人)为 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为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下所需室内装修以及设备材料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个 包,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2.2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新闻采播室的室内装修以及所需设备、材料的供货及相关配套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完毕。
2.5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办公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书面承诺(原件),如被查实存在上述问题将会取消投标资格。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www.qhbidding.com(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址)进行投标人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请于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5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逐页扫描)
(6)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书面承诺(原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10时00分,地点均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厅编号详见开标当日液晶显示屏提示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青海省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邮 编:810016
联 系 人:程生英(发售)
电 话:0971-6302727(发售)
传 真:0971-6304544
电子邮件:110153197@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
开户账号:6300 1883 6370 5000 7452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