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站点(服务窗口)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744-QTZH-ZB-160005;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60517]-5524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744-QTZH-ZB-16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站点(服务窗口)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上述预算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响应处理。
四、采购数量: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交付验收并投入使用。
2、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格证书(省外投标单位需提供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需具备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开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主要产品设备包括(网络高清监控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设备)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投标人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5月28日~6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副楼3楼304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6月20日9:30;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副楼3楼304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5月28日~2016年6月3日。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 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6-863350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 邮编:519000
项目招标师:刘玉凤
项目联系人:潘文辉 联系电话:1357065164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珠海支行 银行账号: 7495010182600033746
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孙先生、吕先生;联系电话:2602071、2602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