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山西恒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陵川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陵川县人民法院数字法院业务应用平台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HNZC2016-3008H
二、项目名称:陵川县人民法院数字法院业务应用平台
三、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一包:陵川县人民法院数字法院业务应用平台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注:(1)、供应商所投设备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参数及相关要求。(2)、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时间:中标后30日内安装完毕。
4、供货地点:陵川县人民法院
5、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四、预算金额:49.98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备现有业务系统原厂商提供的接口开放协议原件,证明投标人有能力完成数字法院业务应用平台的接口对接及数据迁移工作。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3、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投标人国、地税纳税凭证及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险任意一项)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原件;
4、由企业注册地或陵川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人的违法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xjcsm.cn/djb.xls)
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否则可能被拒绝)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30日起至2016年6月1日止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恒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泽州路铭基凤凰城37号楼1单元701室)
3、联系电话:0356-6967900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7日9时至9时30分
2、开标地点:山西省晋城市育泽源酒店四楼C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6年6月7日9时30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陵川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晋军
联系电话:0356-6203321
代理机构:山西恒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宏涛
联系电话:0356-6967900
注: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山西恒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