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初级中心中学采购电子白板及配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ZJ-NB16243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从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8日
四、子包号、采购单位、采购内容及数量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套) |
一 |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初级中心中学 | 电子白板及配套设备 | 28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单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6月8日下午16:30前缴纳标书费, 并至电(王先生0574- 28830072)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王先生电话/传真:0574-28830072/0574-28830650。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子包一人民币112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17日14:00(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翁老师、徐老师、0574-8822517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20日14:00(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告示)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20日14:00(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告示)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文件及报名表下载地址:
宁波市政府采购网、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业务咨询: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初级中心中学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13362868684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联系人:王泽、石玲玲、周健、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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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4-28830072传真:0574-2883065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28866805
十三、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