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智能化交通管控系统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交通管理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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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日照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01日 18:3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6年05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16年06月0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杜以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68331701 | ||
采购人 |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人地址 | 日照市济南路289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曹剑锋 0633-79979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杜以娟 13468331701 | ||
附件: | |||
附件1 | 答疑、更正公告.pdf |
项目名称:智能化交通管控系统
项目编号:WT-RZCG2016-107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以娟
项目联系电话:1346833170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0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化交通管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编号:WT-RZCG2016-1079-1】
一、项目名称:智能化交通管控系统
二、项目编号:WT-RZCG2016-1079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27日
四、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06月16日09时30分
五、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化交通管控系统项目于2016年05月27日首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做以下答复和相关变更:
(一)统一答复内容
疑问1
招标文件第26页原文
项目经理具有工信部或电子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得 1 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 1 分,中级职称的,得 0.5 分,中级以下不得分;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的,得 1 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 1 分,中级职称的,得 0.5 分,中级以下不计分。
备注:本项计分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机电安装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打印件)原件为准(两项原件缺一不可),没有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计分。
疑问:根据评分标准,是否为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即两项证书+社保),技术负责人只需提供机电安装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这两项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即两项证书+社保),需明确。
答:项目负责人开标当日投标报价截止时间止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峭侗耆斯�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负责人提供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即两项证书+社保),技术负责人只需提供机电安装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这两项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即两项证书+社保),给予加分,没有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该项材料的不计分。
疑问2
具有《通信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承建范围也包含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是否认为也满足要求?
答:满足,本打分项调整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通信工程总承包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得1.5分,本项计分以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没有或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计分。
疑问3
“集成存储”在清单中没有体现,该项目是否不含此部分费用?
答:不含存储。
疑问4
是指投标人还是指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具备该证书?
答:指投标产品的生产商。
疑问5
50页
所有杆上前端设备线缆分别汇集到各复合控制单元时接地处理,接地电阻�Q1欧姆
:招标文件前后描述不一致,请明确接地电阻是≤4Ω还是�Q1欧姆?
答:接地电阻设计为≤4Ω。
疑问6
疑问:标题是“落地机柜”,描述是“壁挂安装”,需要明确到底是哪种安装方式?
答:此项目视频监控机柜采用壁挂安装,电警卡口采用落地机柜。
疑问7
招标文件提及的标准化取电的费用在清单中没有体现,该部分费用是否含在本项目中?
答:取电由各大队自行协调,不在本次招标内。
疑问8
:网络费用:招标文件和清单均未体现网络回传的费用,需要明确网络租赁费用是否包含在本项目内?
答:不包含。
疑问9
招标文件和清单均未体现绿化及道路恢复的费,需要明确费用是否包含在本项目内?
答:包含。
疑问10
招标文件全文没有体现“▲”项,是否遗漏?
答:无遗漏。请各投标人优先提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入围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疑问11
每延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招标文件中有对工期违约处罚的条款,但没有对工期的具体要求,需要明确。
答:该项目工期要求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
疑问12
疑问事项:招标文件第4页关于“4.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第四条的规定(截图请见附后1)、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711号第一条的规定(截图请见附后2)、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相关公告第一条的规定(截图请见附后3),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限未届满且未进行换证的,证书仍然有效,可以正常用于招投标业务。因此,希望贵单位予以澄清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可否参与本项目报名、投标事宜。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有关规定,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予以认可。
疑问13
具备通信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但本项目不是以通信、信息网络工程为主的工程,是以安防工程外场建设为主,不宜采用通信工程总承包资质。
答:本次建设卡口、电警数量多,数据量非常大,而且数据上传都是通过网络上传到数据中心,对网络环境要求较高,只有稳定可靠的网络通信工程才能保证数据可靠上传,因此将投标人具有通信工程总承包资质作为评分因素之一。具体打分细节详见疑问2答复。
招标文件设定的资格违反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违反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一)规定。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等级所对应的承担工程的能力为,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化交通管控系统项目为地(市)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完全能够满足要求,对投标人设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违反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用来排斥潜在供应商。所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应改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
答: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化交通管控系统项目属公安部门特殊行业类项目,因该项目集成度高,工作量大,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对于特殊行业(如,国防、公安等),按相应行业的规定执行】,结合该项目实际需要;同时,我们也电话咨询了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工作人员答复针对系统集成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设定资质等级要求,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不做调整。
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细则中企业业绩违反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细则中,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独立完成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智能交通监控或“平安城市”建设安防工程项目业绩的,每具有一项得1.5分,违反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三)规定。十五条(三)规定,不得以特定的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分因素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所以此业绩分项应去掉。
答: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根据该项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执行原招标文件规定。
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细则中荣誉、认证违反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细则中,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通信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得1.5分,违反采购法中第十五条(一)、(五)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1.4项,通信工程总承包资质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路工程的施工,违反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用来排斥潜在供应商。第十五条(一),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十五条(五),其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所以此分项应去掉。
为保证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化交通管控系统项目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避免给日照财政带来巨大损失,我公司对招标文件中的不合法规的相关内容提出以上质疑,并申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更改、去掉招标文件中不合法内容。
答:本次建设卡口、电警数量多,数据量非常大,而且数据上传都是通过网络上传到数据中心,对网络环境要求较高,只有稳定可靠的网络通信工程才能保证数据可靠上传,因此将投标人具有通信工程总承包资质作为评分因素之一。具体打分细节详见疑问2答复。
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与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为更换后的新证,请问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同样适用于此项目。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有关规定,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予以认可。
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壹级资质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质疑:我司安防资质为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先纸质版已过去,并已办理延期,根据安防协会新规定,延期证明只能提供网络截图,请问此种办法是否可行?
答:可以,提供网址备查。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内容:
4.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4.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原招标公告内容:
1.时间:2016年05月27日至2016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变更为:1.时间:2016年05月27日至2016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原招标公告内容:
5.3投标人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5.3投标人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原招标文件12页:
12.3.12.3投标人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变更为:12.3.12.3投标人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 系 人:曹剑锋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89号
联系电话:0633-7997930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联 系 人:杜以娟13468331701 李帅 仲秀霞
联系方式: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电子信箱:zb_duyijuan@126.com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8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曹剑锋 0633-799793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杜以娟 1346833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