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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自忠小学张自忠故居消防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6-06-06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6-06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西城区自忠小学张自忠故居消防工程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房管基建处

  采购人地址:西城区大红罗厂街甲2号

  采购人联系人:谢晓华    联系方式:6617720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科学城航丰路9号颐安鑫鼎科技企业大厦501室(西南四环科丰桥出口世界公园方向海鹰路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苏燕   联系方式:010-63717030-1074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拨款金额:113.567015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教学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条件:(1)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3)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外地进京企业:(1)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3)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5、外地进京企业具备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且在有效期内;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 1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航丰路9号颐安鑫鼎科技企业大厦501室

  三、参加投标报名的企业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5、《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6、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7、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其他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1、 当报名家数多于7家时,拟选7家合格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报名家数等于或少于7家时,直接改成资格后审,不足3家时,依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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