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加装室外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H2016HW078;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60526-000868)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加装室外监控摄像头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加装室外监控摄像头一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
分。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壹仟玖佰陆拾伍元整(¥351,965.00),预算
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及内容见招标文件)。
3.持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者备案证(含未定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非主要设备摄像机、磁盘阵列、主机设备制造商的,提供制造商直接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评标现场供核对,或者直接将原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5.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施采购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本项目转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大型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投标报价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价格扣除。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7日~6月14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营业执照副本、中小企业声明函、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者备案证(含未定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7日14:30-15: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6月27日15:00;
3.投标/开标地点: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6-511934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 邮编:519000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2625399(项目咨询)
李小姐(标书售卖)2625188、代小姐(保证金事项)2625188
传 真:0756-262583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梅华西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6916414371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珠海星园路支行
户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香洲分公司
银行账号:644462287236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斗门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725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