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和网络运维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GD-201605-146075-0014;
二、 采购项目编号:ZZ21613238;
三、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和网络运维项目;
四、 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0万元。
五、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计算机、服务器及其他办自动化类设备维护外包服务,服务期12个月。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3年06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八、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方式: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19室)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授权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十、 投标截止时间:
十一、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二、 开标评标时间:
十三、 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四、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60-88880648
传真:0760-88795863
邮编:52840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 系 人:
总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总公司电话:020-87554258;
总公司传真:020-87554028;
中山分公司电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中山分公司传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水云轩支行
户 名: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 2011 0042 1920 0032 717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