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寿县信访局网络布线及监控等设备采购安装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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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灵寿县信访局 |
行政区域 |
灵寿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3日 09: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13日 08:50 至 2016年06月17日 08:50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05日 15:00 |
开标地点 |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预算金额 |
¥23.00796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琦琦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32183876 |
采购人 |
灵寿县信访局 |
采购人地址 |
灵寿县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311-80707361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小区42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9849568 |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信访局网络布线及监控等设备采购安装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4550020003
项目联系人:张琦琦
项目联系电话:15132183876
采购人:灵寿县信访局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0707361
代理机构: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小区4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849568
预算金额:23.0079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5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本次招标设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具有售后维修能力的合法代理商;3、报名时请携带有效的:如投标单位为生产商,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如投标单位为代理商,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等资料。注:(以上证件报名时全部带上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此项目中标人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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