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陕西省韩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委托,对韩城市采购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工程以邀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受邀请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名称:韩城市采购网络舆情监
控系统工程
3.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4. 项目类型:产品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网络舆情监控系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的搭建、验收、培训并交付使用 |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17日-2016年6月2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创路168号E座12楼
联系方式:029-88353496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
7.3.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3.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3.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3.4项目投标邀请书原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7月19日9:3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9:30
8.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创路168号E座12楼会议室以招标公司最终通知的地点为准。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陕西省韩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29-88353496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创路168号E座12楼
邮政编码:710065
传真:029-88353496
10.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西安银行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 611011540000053358
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