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汉中市龙岗学校委托,经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就汉中市龙岗学校笔记本及台式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中市龙岗学校笔记本及台式电脑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南采NC[2016]086号
三、采购人名称:汉中市龙岗学校
地 址:南郑县大河坎镇
联系方式:0916-537094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郑县汉山街道办事处南大街
联系方式:0916-2995594
五、采购内容:笔记本及台式电脑(笔记本90台、台式电脑35台)
项目用途:满足工作需求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61.5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必备的相关资质、资格、认证、认定等证明文件,且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投标人须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国、地税)登记证;
4、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所需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资质及售后服务能力;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县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与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
7、其他。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 6月20日 ? 2016年6月28日
8:30 ? 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业务一股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09:30
2、开标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09:30
3、开标地点: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六楼招标大厅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 岩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6-299559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名 称:中国邮储银行南郑县周家坪支行
账 号:100869079340010002
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