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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长阳执行局谈话室立案大厅安防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2016-06-2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6-20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长阳执行局谈话室立案大厅安防监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文件编号:HCBJ-2016FY1682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长阳执行局谈话室立案大厅安防监控项目

  三、招标内容:

序号 分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1 机房环境 详见招标文件 167.5883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谈话室
3 立案信访大厅
4 执行指挥会议室
5 安防报警系统
6 执法记录仪

  四、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政府有关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

  2)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从2016年06月20日起至2016年6月24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发售价格:500元/份(邮购另加1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请投标经办人持:法定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记录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含)以上资质、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参加政府采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由招标公司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1、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通路1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先生  010- 80381234

  2、招标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

  联系方式:张女士     010-69369063

  邮箱:HCBJ2015@163.com

  开户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帐号:0100214000000004398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政府采购网》(www.bjcz.gov.cn)、房山财政网(http://czh.bjfsh.gov.cn/zfcg/zbgg/index.as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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