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高清非线性编辑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常驻的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上资料提供不全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清非线性编辑系统
2、招标编号:SHXM-16-20160622-205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JZCG16-17624)
3、预算编号:16-16-17624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高清非线性编辑系统 壹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25万元,超过预算的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买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7、采购预算金额:250000(国库资金:25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中小企业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6-2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6-3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