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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总所11楼视频监控维护保养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06-2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6-27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总所11楼视频监控维护保养项目”(招标编号:ZTXY-2016-F13172)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阜成门北大街1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68399066。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先生、朱先生;

  电话:010-51909015/53779915;

  传真:010-51909183。

  4.采购用途:监控维护保养。

  5.所属项目名称、所属项目编号、所属项目总金额:

 

所属项目名称

所属项目编号

所属项目总金额(万元)

总所11楼视频监控维护保养项目

XM-0000007106160509019

79.0955

 

  6.简要服务需求: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系统日志;并根据检查结果提供建议,必要时进行预防性维修,并提交服务报告。

  7.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5)开标前近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27日起至2016年7月6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

  1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东三环劲松桥向东500米路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1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不含技术部分),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只接受现场报名。

  12.投标时间:2016年7月18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7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4.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3室。

  1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6.评标标准: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评价(15分)、投标人资质评价(9分)、

  维护方案(36分)、服务承诺(8分)、投标报价(30分)、环保节能(2分)。

  17.投标说明:投标人须对全部服务及货物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1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9.本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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