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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园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金星路-同心路景观亮化工程)建设(一期)项目勘察及设计招标公告

2016-06-28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一、招标条件

    黄金园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金星路-同心路景观亮化工程)建设(一期)项目勘察及设计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与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6】16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振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黄金园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金星路-同心路景观亮化工程)建设(一期)项目勘察及设计

2、项目概况:一河:黄金河,设计梳理黄金河两岸植被与景观,打造城市与生态绿廊。两带:两岸绿道,结合两岸不同功能用地对场地进行设计,设计生态绿道行串联,打造清新自然漫步带。五节点:五个景观节点,设计在场地较为开阔处布置景观点,打造不同主题休憩空间。工程投资18000万元,其中市政道路部分投资7500万元,景观亮化部分投资10500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4、设计周期:设计总工期 90 天(含地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后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地勘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范围:

    6.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现状复核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6.2设计部分: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其中本项目的桥梁部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不包括在内。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本项目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证书;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三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协议书内容详见附件)。

   7.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7.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8.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住建发[2011]143号)中的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元)

   6.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银行账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6.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黄金园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勘察设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备注(黄金园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勘察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从2016年06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望城区城乡建设局(http://cxjsj.wangc he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以不署名方式在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同一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28上午9:30时,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望府路198号,长沙市望城区政务中心大楼三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上将对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到投标现场提交法人承诺书人员要求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开标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十、评标委员会组建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

    十一、勘察、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

十三、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振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5873146998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469号华雅国际财富大厦906室             

联   系   人:罗燕娥  陈进良 罗芳

电        话:0731-82255989    15973132261

传        真:0731-89767828               

邮        箱:hnzt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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