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智能化及夜景照明项目设计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CBNB-20166119G(鄞城投服务[2016]10号)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服务期限、入围单位家数
子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服务内容 |
入围单位数量 |
1 |
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智能化项目设计单位年度入围项目 |
暂定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因政策变动引起的不可控风险,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变更合同,但须提前通知中标人。 |
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所辖范围内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下的智能化设计任务(除采购人另行公开招标实施项目外) |
本次招标共入围2家单位承接上述服务内容 |
2 |
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夜景照明项目设计单位年度入围项目 |
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所辖范围内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下的照明工程设计任务(除采购人另行公开招标实施项目外) |
本次招标共入围2家单位承接上述服务内容 |
4、任务量:招标年度设计任务量根据招标年度实际情况而定,预计服务期限内的大致任务量,子包一约 10 个,设计费用约150万;子包二约 10 个,设计费用约130万。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其它特定条件:
子包一: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电气及相关专业),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文件中需附承诺书);
⑤供应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开标前五日内的网上截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承诺书);
⑥供应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开标前五日内的网上截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承诺书);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条件之一的,将导致废标。
⑨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子包二: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电气及相关专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供应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开标前五日内的网上截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承诺书);
⑤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文件中需附承诺书);
⑥供应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开标前五日内的网上截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承诺书)。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条件之一的,将导致废标。
⑨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直接登陆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报名函》并于2016年6月29日17:00时前将投标报名函、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传真或提交至本公司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传真:0574-84725386;
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0574-88090098 李娜。
8、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子包3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子包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9、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7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6年7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于2016年7月7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向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必须到账)投标保证金子包一:人民币20000.00元整,子包二:人民币20000.00元整。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投标时须出示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银行账号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入围通知书。
13、 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0574-55849627;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梁慧强、叶陆英、邓梅生、王近娜、王莹巧、王燕
联系电话:0574-87425569/87425583/87425570/87425571
传真:0574-87425373
注:供应商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一次性提供以下资料:
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盖有国税印章)复印件;
3.企业开票信息(内容包括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财务联系电话);
若已实行“五证合一”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改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已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无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附件:招标文件
投 标 报 名 函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在网上下载了贵公司采购编号为 ,项目名称 项目,子包号 的采购文件,本公司将准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 |
|
|||
投标单位地址 |
|
|||
联系人 |
|
电话/手机 |
|
|
E-mail |
|
传 真 |
|
|
拟参加标项 |
|
|||
如有变更、答疑、澄清等事项告知情况记录
(采购代理机构填写) |
告知时间 |
电话或手机号码 |
联系人姓名 |
|
另定 |
0574-87425571 |
|
||
备注 |
|
|||
备注:
1、 本项目标书售价为每子包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于2016年 月 日17时前将该费用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费确认到账,且将《投标报名函》和标书费汇款底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传真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经办人:李娜,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
公司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2、 报名后不参加投标,须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告知。
3、 如有投标所需其他电子资料,采购人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本报名函所留的邮箱中。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