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九洲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九洲中学完善校园监控设施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申请编号:P-20160 530-000890,招标编号:1641STCGD000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报价上限、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九洲中学完善校园监控设施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由于我校原有监控设备陈旧及出现故障,根据实际需求完善校园监控设施。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捌拾柒万柒仟陆佰陆拾玖元肆角整(¥877,669.40)
报价上限:本项目报价上限为人民币捌拾柒万柒仟陆佰陆拾玖元肆角整(¥877,669.40)
投标报价超过报价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交付全部货物并通过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 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广东省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6、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货物(网络硬盘录像机(NVR)、46寸超窄边液晶拼接屏、汇聚交换机)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8日~2016年7月5日,每天0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88号凤凰花园一栋广发证券二楼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4项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8日14:45-15: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7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五号开标室。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ngpc.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8日起至2016年7月5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九洲中学
联系人:肖宁东 联系电话:1390287080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1088号凤凰花园一栋广发证券二楼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邮编:519000
联系人:李汉 联系电话:0756-2210916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路支行
户 名: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银行账号: 714 666 746 829
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香洲区:罗湘滨,联系电话:0756-266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