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人民法院视频会商系统询价采购报价表
(项目编号:XYZCX 2016 -164)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型号及主要配置 |
单价 |
总价 |
1 |
视频会商一体机 |
1 |
1、高清摄像机:340度低噪高清视频会议摄像机 VDC-CH2033A机芯 1/2.8英寸330W/CMOS,0.4Lux/0.04Lux,带云台 256个预置位可编程功能,Day & Night内置30倍光学,(4.7-94mm) 60dB Pan/Tilt:水平340度(最高速度:每秒180度),垂直240度(最高速度:每秒120度) 快门:1/2to1/100000s1080P/25,29.97,50,59.94,60;1080i/59.94,50;720p/59.94/ 2、60寸液晶全高清显示:分辨率:1080p(1920*1080),hdmi接口 3、会议室会商终端:I5处理器,4G内存,64G SSD硬盘 4、实物展台:800万像,光学变焦:12-24倍, 数字变焦:8-12倍, USB2.0接口,拍摄范围:A4幅面以上镜头垂直旋转:≥350度 5、会议麦克音响:深度消回音:全双工的回音抵消深度可达65dB以上 ,500ms.双向噪音压缩:噪音压缩达到18dB 线路回音抵消:抵消深度25 dB ,32ms 麦克风频响:100Hz-20KHz 喇叭频响:100HZ-20KHz,麦克风拾音范围:内置3米,扩展5米,360度全范围喇叭音量:最大95dB, 6、移动支架:黑色、放置显示设备、主机设备、实物展台等,外观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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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28100元整
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供应商名称(机打加盖章):
联系人: (签字: )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时间:2016年 月 日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供应商无需打印在报价表中):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报价表一并密封递交至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2、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表内注明品牌型号,报价表所有内容一律采用机打(除签字外),否则作无效报价。
3、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4日10:30 (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4、报价时间:2016年7月4日 10:30 (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 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我中心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报价表递交地点:盱眙县淮河东路108号招标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
6、此报价表和资质证明材料请各投标供应商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商企业全称及联系号码。
7、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通过正规合法渠道。
8、项目成交结果公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开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不办理者取消此项目的成交资格,同时给予取消成交人在我县一年内的投标资格及相关处罚。
9、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含装卸、上下楼)、保险、调试、安装、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10、此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
11、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见证后5日内供货安装到位。
12、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13、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人:黄女士 88218876。
注: 供应商请从盱眙县招投标网站复制下载本报价表,随意更改报价表视为无效投标。在报价表和信封的密封口均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