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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地税局视频监控及巡防报警设施设备系统采购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2016-06-30 来源:湖南湘潭政府采购网
韶山市地税局视频监控及巡防报警设施设备系统采购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韶山市地税局视频监控及巡防报警设施设备系统采购安装工程委托代理编号:XYTC-韶2016-06-19)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地税局视频监控及巡防报警设施设备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XYTC-韶2016-06-1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项 )
预算(元)
1
韶山市地税局视频监控及巡防报警设施设备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1
49300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韶山市地税局视频监控及巡防报警设施设备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视频监控及巡防报警设施设备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详见谈判文件
 
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90%,保修期满后工程及产品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付清余款10%。
2、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单位条件;
2、投标单位特定资格条件:须具备省级公安部门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备案证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证书和 ISCCC信息安全集成认证人员证书。
三、投标单位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须提供省级公安部门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备案证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和 ISCCC信息安全集成认证人员证书复印件。
6、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及说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1、如投标单位已取得“三证合一”的新证,则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如其他组织投标的,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一式两份。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2)。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7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韶山支行综合楼二楼)。逾期或者未按规定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投标单位
1、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投标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对被谈判小组确定参与谈判活动的投标单位发出谈判通知,未被谈判小组确定参与谈判活动的投标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韶山市地税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731-55684952               电        话:0731-55683388              
地    址:韶山市                      地      址:中国人民银行韶山支行综合楼二楼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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