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30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第五小学的委托,对西罗园第五小学LED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报价和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2016-ZB325
2.项目名称:西罗园第五小学LED显示屏
3.项目预算:人民币78万元
4.招标内容:LED显示屏相关设备购置,具体的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一个包,不得拆开投标,否则拒绝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00元/本,售后不退。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法人签字盖章、写明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最近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5日内其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清晰完整)。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20会议室)
7. 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投标日期截止前十五天。
8.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10.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03会议室)。
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第五小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三区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老师
电话:010-67223982
13. 招标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联 系 人:蒋鹏飞
电 话:010-63509799-861
传 真:010-63509799-808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