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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外国语学校电子书法教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07-01 来源:河南新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外国语学校的委托,就新乡市外国语学校电子书法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外国语学校电子书法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2016JK140

二、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规模:数字书法教室(30学生位)1间,采购内容:数字书法临摹台30台、教师中控条案1台、书法教学直播系统1套、书法教学查询系统1套、书法教学视频资源平台1套、书法字帖排版系统1套、数字书法板书示范系统1套、高清网络传输系统15个点、专用毛笔30个点、临摹专用纸30包、镇尺15点、专用毛毡200个等书法教学设备(包括采购、安装、调试及培训),产品质量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采购项目需求”。

三、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预算内资金45万元,已落实。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教学设备销售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是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明(加盖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法人授权委托书中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备查)或由法人本人负责报名的同样适用本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备查)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招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7月1日—2016年 7月 7 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六、报名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服务大厅代理机构报名受理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七、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现场出售,不邮寄)。

八、报价方式:本次采购是一次性报价,不接受递交报价后对报价的修改。供应商须提交一式伍份(一正肆副)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 22 日上午 09:00 时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第7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十一、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二、监督部门: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16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3028801

十三、联系人

采购人:新乡市外国语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15136772225、1346230305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3-2636668

2016年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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