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石阡县安江高速溪口互通大桥亮化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阡县安江高速溪口互通大桥亮化工程,已由石阡县人民政府以常务会议纪要第4期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阡县城市管理局,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阡县城区;建设规模:安江高速溪口互通大桥(双向动态)亮化。总投资估算:约375.8万元;计划工期:90天;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5 日至 2016 年 7 月 11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5 日至 2016 年 7 月 11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阡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阡县县城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富水北路42号23楼附2号
邮 编: 邮 编: 554300
联 系 人: 刘恩华 联 系 人: 全 �t
电 话:13885633011 电 话: 0856-8145960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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