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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第四中学(南平职业中专)教学综合楼消防等改造工程

2016-07-06 来源:福建南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编号:FJZY南平施招[2016]-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第四中学(南平职业中专)教学综合楼消防等改造工程已由 上级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第四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南平市第四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第四中学(南平职业中专)教学综合楼 
2.2.    工程建设规模: 820m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南平市第四中学(南平职业中专)教学综合楼消防等改造工程的施工图纸,编制范围包括综合楼加固、消防及配电箱安装、二层隔墙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预算书及招标图纸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 876136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或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资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省外入闽施工企业需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备案。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筑师应以完成延续注册,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按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6  日08时30分2016年 7 11 日23时59分止,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肆仟元(¥1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投标报名号+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字样;(2)或递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且投标单位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到位证明在开标当日日未失效的;投标人须将有效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3)或根据《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建筑〔2016〕3号,递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及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www.npzbtb.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7 18 日下午15时00,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效凭证和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第四中学     
电话: 13860083650   
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玉屏山时代大厦803室,邮编: 353000
电话:13960669525 传真:0599-8861077
联系人:陈女士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09158388194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商贸城七号楼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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