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庭审案件翻译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X12810116SFCZ 发布日期:2016-7-5 开标时间: 2016-7-15 共阅读:49次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2810116SFC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庭审案件翻译费项目
三、采购预算:30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
2.供应商应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磋商,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磋商。
3.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 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4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供应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售 价:人民币200元整/套(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5日起至2016年7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7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十四: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明月路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801040011101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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