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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文化馆数字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6-07-0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7-07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平区文化馆数字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M-0000308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712686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0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佳园朋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清秀园北区8号楼4单元616

  联系电话:010-69723081

  采购范围及简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控制金额(元)

备注

文化馆数字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

1批

 

1351171.39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用途:自用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经代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有效期),税务登记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如企业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的法人授权代表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报名时间:2016年7月07日至2016年7月13日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0日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清秀园北区8号楼4单元616号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本,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03日上午09:00分

  八、开标时间:2016年8月03日上午09:00分

  九、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清秀园北区8号楼4单元4层中门

  备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北京佳园朋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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