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学校两河小学大会议室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16-07-0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7-07

 

  1. 项目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庙城学校两河小学大会议室设备购置项目

  2. 项目编号:DH-2016-FZB-0593

  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庙城学校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南

  5. 采购人联系人:汪老师

  6.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0694257

  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志新路8号

  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3318009

  10. 采购内容: 

 

财政预算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包数

主要设备名称

用途

数量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学校两河小学大会议室设备购置项目

90

1

会议室设备

办公

一批

 

  1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必须有承担同类项目业绩并在北京市拥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与投标人的劳务合同,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等装订成册。(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1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7月07日至2016年07月14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0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30 (北京时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

  14.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宏达中路16号304室

  15. 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文件。

  16.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7.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8. 开标地点: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437室(怀柔区开放路33号)

  19.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20. 项目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方式:010-53318009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07月07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