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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视器采购项目(再次)

2016-07-11 来源:浙江龙泉市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受龙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龙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视器采购项目(再次)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 CGXJ2016-007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询价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龙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视器采购项目(再次) 1.0 14.657 98寸监视器1台,免费质保五年,详细见《询价通知书》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15:30时前止(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本公告网页

  3.询价文件售价(元): 0(售后不退)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 15:30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八.报价时间:2016年7月11日 16:00

  九.报价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十.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询价保证金(元):0元

  交付方式:电汇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银行账号:2010 0001 5301 603

  供应商应于2016年7月15日15: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缴纳(不接受以其他方式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交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请将电汇底单复印件、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财务室(0578-7261703)开收据。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报名基本情况表(传真有效)。

  3.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询价通知书及资料。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黄楚楚

  联系电话:0578-7765621

  传真:0578-7262863

  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邮编:323700)

  2.采购人名称:龙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项水龙

  联系电话:135068258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吴慧敏

  监督投诉电话:0578-7117319

  传真:0578-7117319

  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龙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龙 泉 市 招 投 标 中 心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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