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新区高铁武夷山东站智能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武夷新区高铁武夷山东站智能交通管理设施工程》招标(招标编号:FJHL[2016]第049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41页第三部分 商务要求 “第8条 付款方法和条件”中增加:
“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承包人应于次月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核实的当月工程量报表和工程价款结算单,发包人在20天内审核并付款。若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付款时间相应顺延。每月进度款按上述审定数的80%支付(不含变更签证部分)。”。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统一为:武夷新区高铁武夷山东站智能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三、本补充通知发布的方式为: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投标人自行上网下载查阅。需要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书面文件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四、以上内容为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JHL[2016]第049号)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与本通知有矛盾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当前项目的其它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