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基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民和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民和县委政法委委托,拟对民和县基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2016-009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和县基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10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签字盖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7月11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6/07/11 15:54--2016/07/15 05:3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领取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0元/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民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8/01 02:30 |
开标时间 |
2016/08/01 02: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民和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民和县委政法委王先生18197186665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民和县政府采购中心李女士0972-8581656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民和支行 |
收款人 |
中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委政法委 |
银行账号 |
63001637837050202294 |
其他事项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09728526409 |
民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