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15
项目名称:首都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6-ZB338
采购人全称:首都博物馆
采购人地址:复兴门外大街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33633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服务期:2年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招标内容):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60万元人民币/年(批复编号:XM-0000039216160706045)。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建造师;
(3) 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4) 具有保证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的可行性制度、方案;
(5)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
(5)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7)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8)有类似安全防范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上述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7月15日至 2016年07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6: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8月5日下午13:00-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6年8月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游聪
联系方式:010-63509799
传真:010-63509799-808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