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西省金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金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电脑、LED显示屏、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XZH-JT-2016-042)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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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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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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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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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及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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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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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LED显示屏、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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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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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5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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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谈判项目要求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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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为了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制造商在江西省境内设有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P5室内全彩模组、接收卡、商用台式机、一体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原厂公章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参数确认函原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特别提醒: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上“第2、3、5项资料原件”作为资格审查,以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 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实行网上报名,凡在2016年7月26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前从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jxzbtb.cn/)网页下载文件即视为报名。
4.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7月26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竞谈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应答文件一正叁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或已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否则不能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给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以便投标保证金退出。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二栋三单元1405室
联 系 人:小万
电 话:0794-8225551 13755931178
采购人:江西省金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全先生 1397945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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