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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教委装备站LED屏设备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16-07-19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7-19

 

  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中小学教学技术装备管理站委托,对大兴教委装备站LED屏设备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中小学教学技术装备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大兴教委装备站LED屏设备项目采购

  招标编号:BJCTY2016-0715

  招标范围:

 

包号

内容描述

屏体总面积(m2

预算资金

(人民币元)

配   用

单位(个)

是否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备注

1

室内P3.68全彩LED显示屏

460.27

5984912.95

18

需配备LED显示屏智能电源环境管理系统的8个配用单位

2

室内P3.68全彩LED显示屏

414.76

5374387.69

22

需配备LED显示屏智能电源环境管理系统的5个配用单位

3

室内P3.75单色屏

142.66

1109012.00

33

 

合计

1017.69

12468312.64

73

 

 

 

  详细招标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招标需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须具有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能力;

  3、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

  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5、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参加本项目其中一个包的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格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范围须包含生产或制造本项目投标产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2016年3、4、5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含社保和医保费);

  7、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格式自拟);

  8、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以上文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递交,未递交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和出售招标文件。(如需邮购,须将资格文件正本及复印件邮寄至我公司,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如需邮购,须加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并确认收款后1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

  收款单位: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农行大兴区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1080104001226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政东里17号楼2单元303室 。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

  2016年8月16日 上午9:15(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兴丰大街三段118号大兴宾馆二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分值分配(满分100分):

  1、商务部分 15分;2、技术部分35分;3、服务部分10分;4、样品部分10分;5、价格部分30分。

  联系人:张立杰                                             

  电  话:010-69245588

  传  真:010-69245588

  电子信箱:bjcty@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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