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昌吉市体育场智能化、灯光音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CJSCG-HW2016-141
二、项目名称﹕昌吉市体育场智能化、灯光音响
三、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项目预算:人民币1900万元。
五、投标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筑智能化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国家级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社协会颁发的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中国舞台美术协会颁发的专业舞台音视频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复印件、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以上资质查验证件需现场提交(资质查验证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公证处在现场查验时,投标商应当一次性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 7月 19日至2016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点(北京时间)。
2、地点:昌吉市财政局五楼(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昌吉市长宁路17号)。
七、报名方式、截止日期及保证金缴纳
1、供应商携带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 8月 3日下午20:00点(北京时间)。
3、保证金: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
保证金报名时提交,应以电汇、网银、支票方式缴入,报名时提交,不接受现金方式,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XXXXXXX投标保证金),以方便退还保证金。
注:1.疆内企业以支票形式缴纳,未成交的现场退还其支票。
2.疆外企业以电汇、网银形式缴纳,未成交的携带收据前来退还。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开发区支行
账 号: 107006933941 行号:104885001050
联 系 人: 南苏宸 联系电话:0994-2528713
八、采购单位: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吕政(代建局) 联系电话:15559333430
九、招标机构: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熊海洲 温海蓉
联系电话:0994-2528512 传真:0994-2528713
十、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 8月10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
特此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