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21
昌平区广播电视中心节目播出版权采购项目配套资金已经落实,经主管采购单位审批,已具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条件。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昌平区广播电视中心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所需服务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一、 项目编号:16CNIC-024979-03
二、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昌平区广播电视中心节目播出版权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昌平区广播电视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人:吴志卫 联系电话:69746088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采购数量 |
1 |
影视剧版权 |
采购内容统一视频格式为mov,硬盘或光盘装载,编码格式为apple Prores 422或mpeg-2,帧率为25帧。 |
1800集 |
2 |
电视栏目版权 |
采购内容统一视频格式为mov,硬盘或光盘装载,编码格式为apple Prores 422或mpeg-2,帧率为25帧。 |
1350小时 |
3 |
广播节目版权 |
采购节目的音频格式可为WAV、MP3、AAC三种,硬盘、U盘或光盘装载。 |
5000小时 |
产品评估原则和标准:
(1)节目类型:影视剧、电视栏目、广播节目。
(2)题材种类
影视剧:革命红色经典、青春偶像、推理侦探、家庭剧、幽默剧、古装剧等类型。
电视栏目:纪录片、综艺节目、社教节目等类型。
广播节目:综艺(旅游、娱乐、健康、美食、音乐等)、小说剧、评书等类型。
(3)所提供剧目中不得有被广电局点名的有吸毒、打架等劣迹的艺人和演职人员。
(4)经典剧目或者出品年份较新的剧目评分适当增加。
(5)节目能体现昌平的历史、文化、自然等内容者优先考虑。
(6)结合价格等因策综合评判。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0.00元。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办法: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5日,每个工作日9:00-11:00,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2室。
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邀请规定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公章),经办人被授权的相关证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备案,真实填写项目《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七、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接受投标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9:30前(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封装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八、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5楼会议室(如有变动,详见当日标讯指示)。届时欢迎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项目开标会议。
九、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昌平区政府采购网
十、 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及选择性投标。
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5. 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所有。
十一、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2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王岩、王博
电 话: 88316637、88316624
传 真:88316611
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08791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