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邯郸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装备和办公设备
采购人名称:邯郸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邯郸县雪驰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田新 0310-890770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邯郸市金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高开区世纪大街2号31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笑颖 13643205704
预算金额:16.25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日
采购内容:
1、事故勘查相机9部;;
2、闪光灯10台;
3、台式计算机20台;
4、打印机24台;
5、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4台。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装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质保函;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质保函;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以先报名的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开标时携带原件,资格后审。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邯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 2016年8月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邯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受理质疑电话:0310-8166169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邯郸县政府采购网、邯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查询时间的期限为10年(成立期限不足10年的,按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查询),否则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