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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2016年定额管理项目(2)-综合楼校园安防系统-监理招标公告

2016-07-28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7-28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音乐学院委托,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2016年定额管理项目(2)-综合楼校园安防系统-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1、 招标人:中国音乐学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联系人:尚老师(010-64887426)

  2、工程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2016年定额管理项目(2)-综合楼校园安防系统-监理

  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3、招标编号:XHTC-FW-2016-0220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入侵报警系统工程、无线对讲系统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所示的全部监理工作,工程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696万元。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中央、军队在京和外地监理单位还应有市建委注册登记或审批手续。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通信工程或信息系统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4)投标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纪录;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标书购买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200元/本,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及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1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豪苑大厦B座30层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13、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14、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diaoyurui@163.com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刁玉蕊(分机5973)、曹亚楠(分机5967)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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