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海花园小区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海花园小区建设项目已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锦开发改发[2014]20号),项目业主为锦州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及政府回购预付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望海花园小区弱电、智能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得路以南、富海街以西。
2.3 建设规模: 216309.29�O ,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2.6 招标范围:弱电、智能化工程等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且具备1个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3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此证明须由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出具方为有效。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证明文件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4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洪超
电 话:0416-3958884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杨阳
电 话: 0416-3585381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