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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平安城市高清视频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2016-08-01 来源:广东和平县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和平县公安局委托,对和平县平安城市高清视频监控项目进行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和平县平安城市高清视频监控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和公易采(公)[2016]28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壹仟零贰拾万元整(¥102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1.《招标文件》(

和平县平安城市高清视频监控项目招标文件.doc

)2.《投标报名表》(

报名表.doc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有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

4. 本项目允许经上级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参与投标。

5. 非独立法人的企业可以使用其上级公司的资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要求:

由于本项目工期紧,要求高,为了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投标人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承诺:

1)如果投标人为基础电信运营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系统集成实施保障承诺函,同时提供系统集成合作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壹级资格。由系统集成合作供应商提供《系统集成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系统集成保障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如果投标人为系统集成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基础线路保障承诺函,同时提供线路合作运营商的资质,要求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资格且在河源市和平县范围内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自有传输网络资源或在河源市和平县范围内具备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通讯网络规划建设,干线传输业务及网络接入服务,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由合作运营商提供《基础电信运营商或广电网络针对本项目的线路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基础电信合作运营商对系统集成商的承诺函可不限于1家)。

3)如果投标人同时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资格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或者资格等级为壹级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则上述承诺函由投标人提供并加盖。

4)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5)采购人将委托独立于中标方、承建方、施工方的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依照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以及建设方的需求,本着科学、公正、严格、守信、守纪、守法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丰富的项目管理和专业技术经验,对项目实施全面的、有重点的、精细化的监督管理,受采购人委托负责审核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成本核算,按期分段对工程验收,保证工程按期、高质量地完成,最终提交采购人满意的成果。监理费用由采购人、监理单位和中标方共同协商确定,并由中标人支付(投标文件须提供支付监理费用承诺书)。

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8月2日

报名登记备案起止

时间

2016年8月2   日起至2016年8月9 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登记备案方式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现场报名

报名登记备案地点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    0762-5612381

报名登记备案时

应提供材料

1、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3、报名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8月23日 上午11:30

开标时间

2016年8月23日 上午11: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和平县阳明镇新社角前国土资源局十楼评标1室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和平县公安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62-5630934

采购代理机构
  及联系人电话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彭小姐   电话:0762-5612390

                 传真:0762-5612788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收款人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2006 0025 2920 0042 649

其他事项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和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2-5687856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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