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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无线通信指挥网设备升级项目

2016-08-02 来源:河南招标信息网

 

洛阳市公安局无线通信指挥网设备升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洛阳市公安局,就洛阳市公安局无线通信指挥网设备升级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用途、功能,品牌、明细品目、数量和主要技术参数等(如果子项目较多,可以附件形式公示)

采购项目:洛阳市公安局无线通信指挥网设备升级

预算金额:735万元

用途:解决无线通信盲区、提高通信质量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项目背景、目的,专利、专有技术、单一品牌或单一供应商的理由等)

项目要求:

根据部、厅两级“平滑过渡、有线联网”的建设原则,必须确保我局新旧设备有线联网互联互通平滑过渡,并保护现有设备投资和保证设备相互完全兼容、互联互通、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申请理由:

1)没有统一的PDT与模拟集群系统的互联标准,无法实现数模之间的全功能系统互联。

   2目前,全国范围内,其他集群厂家没有与我们现有系统模数有线联网、模数统一网管、模数统一调度的成功应用案例。

   3)在公安部《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中明确说明:集群系统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确有需要保护原有投资、兼容原有系统、互联互通或安全保密等特殊要求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单一品牌或单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万格数码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中路6号。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公示期限从201682日起至201688日止。

任何投标人、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洛阳市公安局,并同时抄送洛阳市财政局。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非专利专有技术、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洛阳市体育场路1

联系人、联系电话:田先生、张先生   037963133368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洛阳市财政局办公楼709室,0379-6322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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