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正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说明:
1、若投标人提供的入围业绩或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该联合体业绩合同本身须能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为综合监控系统供货及集成服务承包方,且符合本项目入围业绩或类似业绩的要求,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2、以上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