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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景山学校舞台灯光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6-08-05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8-05

  1. 项目名称:舞台灯光改造项目

  2. 项目编号:CEITCL-BJ07-1608025-01

  3. 采购人名称:北京景山学校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53号

  5.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5222546

  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8层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7217116

  9. 采购内容:本项目预算115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控制金额(万元) 用途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01 舞台灯光改造项目 115 舞台灯光改造

锚点

一批
聚光灯、染色灯、柔光灯、光束灯等

  10.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泻贤匦璧纳璞负妥ㄒ导际跄芰Γ弧 。ㄋ模┯幸婪ń赡伤笆蘸蜕缁岜U献式鸬牧己眉锹迹弧 。ㄎ澹┎渭诱晒夯疃叭昴冢诰疃忻挥兄卮笪シ锹迹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国内外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期(最近连续6个月内)纳税记录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016年8月5日后开具);

  (6)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原件,格式自拟原件;

  备注:所有上述资料复印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原件)胶装成册,封面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1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1:00至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1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21室(小街桥西北角),人民币3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文件。

  14.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开标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6.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8层第一评标室。

  17.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18.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10-57217116 传 真:010-68372884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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